假离婚司法解释 民典法假离婚
最高法拟就假离婚等问题作出规定,不仅是对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,更是对家庭和谐稳定、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促进。这一举措的实施,将有力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提高司法公信力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期待这一征求意见稿能够广泛吸纳社会意见,不断完善,最终成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、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。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举旨在正确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统一法律适用,依法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,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。
近年来,假离婚现象在社会中屡见不鲜,一些夫妻出于逃避债务、获取购房资格、骗取拆迁补偿等不正当目的,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,达到其非法目的后再行复婚。此次征求意见稿中,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对假离婚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,对于以非法目的进行的假离婚行为,将依法予以制裁,有效遏制了假离婚现象的蔓延。
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而妇女、儿童则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。在婚姻家庭关系中,他们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,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和侵害。征求意见稿中,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了对妇女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,对涉及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等行为的案件,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法律要求。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,也提出了更加细化的处理原则,确保妇女、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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