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每日一练:违反法定义务
甲公司主要经营服装销售业务,方某系该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。任职期间,方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欲和本公司签约的客户乙公司介绍给丙公司,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服装销售合同,将乙公司的一批服装卖给丙公司,方某从中获得一笔报酬。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表述正确的是( )。
A、与甲公司无关,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
B、违反法定义务,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,该批服装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
C、违反法定义务,方某获得的报酬应当归甲公司所有
D、违反法定义务,甲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罢免方某,但方某获得的报酬归自己所有
查看答案解析 【答案】C【解析】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,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,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,因此选项C正确。该销售合同是乙丙签订的,并不因甲违反《公司法》的义务而无效,选项B错误。
本文由佚名发布,不代表好职记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!如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。